新增城镇住房约5.77万套!青岛市2025年住房发展计划来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2 20:45:00
青岛市2025年住房发展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编制青岛市2025年住房发展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政府为主保障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和供应,加快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销售,推行城中村安置新模式,加快实现群众回迁安置。
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地制宜推进“好房子”建设,持续推动高品质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打造绿色健康、低碳环保、安全耐久、智慧科技、宜居便利的品质住房。
2025年,全市新增城镇住房约5.77万套。其中,上市商品住宅约2万套,基本建成安置房约3.57万套,新增保障性住房0.2万套(间)。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居住用地供应
结合市场需求、住房发展计划、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和存量等因素,按照以房定地、以需定供的原则,科学编制年度住宅用地计划,2025年计划新增各类住宅用地供应量227公顷。
(二)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持续办好移动房交会、房展推介会、“五进”群团购等促销活动,用好青年人才购房券,探索实施住房“以旧换新”。充分发挥公积金保障作用,加大购房支持力度,落实好租房提取优惠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回稳。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建立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配售、流转等全封闭运行工作机制。积极通过新建、改建、改造、收转等多种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重点结合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以旧换新等政策,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2025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约2000套(间),其中建设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间)。实现3613套在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上市销售,实物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000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万户。
(四)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
落实国家关于“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重大决策部署,综合考虑群众意愿、资金平衡、区域位置、片区发展等因素,优先将群众需求迫切、安全风险隐患多的城中村纳入改造范围。编制2025年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基本建成3.57万套,实现0.8万户以上居民回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拓宽危房解危渠道,探索“原拆原建”自主更新新模式,消除安全隐患。2025年启动8个项目解危整治,惠及居民131户。
(五)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推动“一老一小”适龄化改造,深化“唤醒全龄友好空间”改造品牌,2025年系统改造老旧小区53个、惠及居民1.5万户,推进既有住宅建设加装电梯400部,新增建成交付使用加装电梯300部。开展已改造小区拉网式“回头看”,持续巩固改造成效。
(六)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落实分类管理和双线双督办机制,“一项目一方案”做好“保交房”工作。常态化推进商品房按期交付,定期摸排、动态掌握在建项目情况,提前研判处置逾期风险,严格落实交付标准条件。巩固扩大融资协调机制成效,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七)加大“好房子”建设
引导新开工优质地块建设高品质住宅,培育一批示范项目,打造“好房子”试点项目15个以上。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住房套型等可按程序进行调整,更好满足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稳步推进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三项制度”试点。建立存量房买卖、租赁房源码核验规则。严格过程管控,提高住房质量水平。
(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落实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完善绿色建筑管理体系。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式装修、结构保温一体化等技术。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2025年城镇新建住宅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九)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抓好物业服务项目分类分级监管、物业服务“三公开”、项目经理服务评价等基本制度落地执行,全面推行住宅小区“项目经理接待日”活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断规范履约行为,提升服务标准,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物业服务。深化“红色物业”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行业党建质量,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健全多方协调运行机制,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规范运行。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后续管理配套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实现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