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滥施关税及中国反制措施的法理视角透析|坚持多边主义正道 捍卫国际贸易秩序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2 06:59:00

原标题:美国滥施关税及中国反制措施的法理视角透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主席指出:“关税战、贸易战、科技战违背历史潮流和经济规律,不会有赢家。”近日,美国加征所谓“对等关税”,挑起贸易战,严重损害国际经贸秩序,给全球经济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美国此种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行径,不仅冲击国际经济格局,更暴露了美国贸易政策和实践在国际法及美国国内法框架下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缺陷。面对美方的经济霸凌行径,中国已经并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发起诉讼,展现了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坚定立场和负责任大国形象。
美国滥施关税的法理缺陷:对国际法的系统性背离
美国加征所谓“对等关税”暴露了其将国际法视为“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工具心态,美国以霸权逻辑挑战多边规则,成为国际法治的破坏者,终将自损其国际信用。
违背“条约必须遵守”原则,动摇国际法治根基。国际法的核心原则之一是“条约必须遵守”。《联合国宪章》宣示了“条约必须遵守”原则在国际法体系中的基础地位,要求各国“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美国加征所谓“对等关税”是对该原则的彻底背弃。国际社会并不存在超主权实体来执行和贯彻国际法律规范,在此种情况下,若任由各国背弃其承诺,那么国际法的规范性、有效性将失去基础,国际社会将处于混乱无序状态。
美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创始成员,本应恪守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下的各类义务,并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依靠多边谈判和争端解决机制化解贸易纠纷。然而,美国多年来的实际做法却是屡次拒绝执行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所作出的裁决,造成上诉机构陷入瘫痪等恶劣后果。
美国所谓“对等关税”更是公然违反关税约束和最惠国待遇原则。这种对条约义务明显而直接的背离,无疑是对“条约必须遵守”原则的无视,动摇了国际法治的根基。讽刺的是,美国一贯高调宣称其主张建立所谓“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却公然背离“条约必须遵守”这一国际法的核心原则之一。这足以说明,美国所谓的“规则”是极具选择性和工具性的,其虚伪性暴露无遗。
背离《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核心义务,扭曲多边主义理念。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所承担的核心义务包括关税约束和最惠国待遇等,是以促进自由贸易为宗旨的世界贸易组织所支撑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根基,美国所谓“对等关税”与上述义务和理念不容。
一是所谓“对等关税”违背了最惠国待遇原则。《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将最惠国待遇置于该体系最为关键的地位,要求成员方政府不得歧视任何其他成员方,给予其国民或商品较任何国家或地区而言更不利的待遇。所谓“对等关税”对进口商品实施歧视性关税,在基于贸易逆差比出口的荒唐关税公式下,让不同国家或地区受制于美国的差别待遇,这构成了对最惠国待遇的明显背离。
二是违反关税约束义务。该义务要求成员方在征收关税时,不得单方面提高税率,使之超过其谈判时所承诺的水平。而在所谓“对等关税”下,各国所面临的关税水平都远高于美国关税减让表中承诺的约束关税平均税率3.5%。
三是扭曲了互惠原则。《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表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承诺均由成员方基于互惠原则谈判而形成。事实上,“互惠”才是所谓“对等”的惯常翻译,符合世界贸易规则的“对等”,是指贸易各方相互给予优惠和便利,而非关税税率或进出口额的等同。美国借助“对等”一词,所实现的却是不切实际的“贸易零逆差”,这混淆了世界贸易组织的互惠原则。此种偷梁换柱的行为,动摇了多边主义的基石。
四是破坏了多边贸易体制。《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建立了一个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这意味着世界贸易组织各成员方应当通过制定规则或制度的方式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协调和合作。美国在考虑自己利益诉求时,直接无视多边合作机制,专横地依赖单边主义意图实现其诉求,这与基于规则的多边主义理念严重冲突。
滥用“国家安全例外”,徒增贸易不确定性。《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允许成员在“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采取例外措施,暂时豁免其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下承担的义务。但美国泛化了“国家安全”概念,将“国家安全例外”滥用于规避条约约束的目的。
近年来,美国以保护国家安全为由,超出关税减让表对全球多国征收钢铝关税、违背原产地规则等。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实践表明,成员在采取基于“国家安全例外”的贸易措施时,其合法性可以被多边机构所审查,且受到善意原则等约束,而不能无限度地扩展国家安全的范围。美国的行为显然与上述要求不符,其泛安全化操作实质是为单边主义披上法律伪装,其后果是破坏贸易环境,增加不确定性。
国内制度制衡失范,行政权力无序扩张。即使仅考虑美国国内法律框架,所谓“对等关税”同样存在合法性危机。美国宪法明确将关税制定权赋予国会,但美国政府以《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为依据,绕过国会授权直接征收关税。在特朗普第一任期时,美国政府所征收的“301关税”尚且有国内法程序这层外衣。
而2025年所谓“对等关税”未经《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所要求的任何法定程序,撇开国会,以行政命令形式强制实施,严重违反了美国宪法规定的权力分立、权力制衡原则以及程序正义要求,削弱了美国所一向标榜的法治。正因如此,美国国内已出现多例针对所谓“对等关税”行政令合法性的诉讼。
这种对“国际紧急经济权力”的滥用,不仅是对美国国内法治的损害,还会让国际社会各相关方愈发难以预见美国政府的举动,使得贸易环境置于极大的不确定当中,势必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也对全球经济构成破坏。
中国反制的法理正当性:规则捍卫与制度创新
4月17日,习近平主席同柬埔寨首相洪玛奈举行会谈时指出:“要坚守和平、团结、合作的共同价值追求,反对一切单边霸凌行径,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在所谓“对等关税”上的博弈不仅是经济实力的较量,更是公理和公义的彰显。历史反复证明,唯有尊重规则、深化合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对等”。中国始终以法治精神捍卫公平贸易,促进各方合作共赢、互惠互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经济和全球治理注入更多确定性和稳定性。
以多边法律行动捍卫世界贸易组织权威性。面对美国所谓“对等关税”,中国遵循《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程序要求,第一时间将美方措施诉至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这一做法不仅是对世界贸易组织权威的维护,更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法治精神。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一方面使争端解决机制上诉机构停摆,并阻碍多边谈判商议争端解决机制改革事宜;同时又在过往的失利案件中,明知上诉机构停摆,却想利用提起上诉的方式来逃避执行。这些行为进一步暴露其“规则合则用、不合则弃”的霸权主义逻辑。
精准反制遵从国际习惯法要求。根据《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等指出的,一国在遭受他国不法行为侵害时,有权采取反措施以促使责任国停止违法行为。面对美国加征所谓“对等关税”,中国对美加征关税的措施具有以下合法性特征:一是对等性,即反制力度与美方措施幅度相对应,覆盖范围也限于原产于美国的商品,避免无差别扩大化以损害第三方利益,符合“比例原则”。二是程序正当性,即明确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授权和要求,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三是保障了市场的预期,为符合条件的货物提供豁免期,减少对正常贸易的冲击。
在真正的多边主义精神下谋求更广泛的国际合作。在美国针对全球各经济体肆意征收所谓“对等关税”的同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9日发布《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明确指出美方加征所谓“对等关税”损人害己,同时强调中美可以通过平等对话、互利合作解决经贸分歧。4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举行会谈时指出:“小船孤篷经不起惊涛骇浪,同舟共济方能行稳致远。”这一主张以拨云破雾的历史眼光,深刻把握当今世界国与国相处的正确之道。
中国在法理上对多边主义理念的坚守表明,一方面,在国际局势动荡的环境下,坚持拓宽各种形式的多边合作,是对多边主义的捍卫;另一方面,多边主义并非纯粹的结果性安排,而是持续不断的追求,在面对国际局势的动荡时尤为如此。
原标题:坚持多边主义正道 捍卫国际贸易秩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主席在会见国际工商界代表时指出:“多边主义是解决世界面临困难挑战的必然选择,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中国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致力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近期,美方对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伙伴加征所谓“对等关税”,尤其是对中国产品加征的关税不断加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9日发布《关于中美经贸关系若干问题的中方立场》白皮书,明确指出美方加征所谓“对等关税”损人害己,同时强调中美可以通过平等对话、互利合作解决经贸分歧。
针对美方的关税霸凌行径,各国纷纷表示震惊和愤慨。在美国国内,也出现了大量反对声音,有人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诉状直指美国政府滥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不仅公然违背美国宪法关于征税权属于国会的原则,更质疑其程序违法、权力越界。
关税霸凌行径,暴露出当今美国政府为一己政治私利,宁愿冒着违反本国宪法和法律的风险,也要肆意践踏国际贸易秩序的真实面目。
与美方截然相反,中国针对美方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义务和最惠国待遇规则的行径、面对其单边主义的极限施压,坚持平等对话、依法反制,既坚定维护国家主权与发展利益,又为捍卫多边贸易体制作出了表率,彰显了大国担当。
违宪滥权暴露美式治理的结构性危机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国会有权赋课并征收直接税、间接税、关税与国产税。这表明,关税作为一种税收形式,其征收权被明确划归美国国会,而非总统。美国政府在短时间内,以《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为幌子密集签署多项行政令,对中国、墨西哥、加拿大等贸易伙伴加征惩罚性关税。未经国会授权直接加征关税,涉嫌僭越美国宪法赋予国会的专属权力。这种以“国家紧急状态”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的做法,彻底突破了宪法对行政权的约束。
从美国自身实践来看,《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自1977年颁布以来从未被用于征收关税。该法赋予美国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调查、管制、禁止涉及外国利益的财产交易等权力,但条款中未出现“关税”字样。当年改革《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立法记录明确指出,紧急权力仅用于应对罕见且特殊的威胁。而美国政府所谓“紧急状态”,不过是长期存在的贸易逆差、制造业空心化等常态经济议题。这种将日常经济矛盾包装成国家紧急状态危机的做法,严重扭曲立法本意,构成对美国自身所标榜的宪法分权原则的粗暴践踏。
从程序正义看,美国《国家紧急状态法》要求,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总统在行使任何紧急权力前应当与国会协商,且在行使这些权力期间应当定期与国会协商。但事实是,此次政府在颁布关税令前未履行法定协商义务,甚至频繁修改关税适用范围,政策反复犹如儿戏。这种“决策即生效”的随意性,不仅造成美国资本市场剧烈震荡,更暴露行政权凌驾于法治之上的制度风险。
践踏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动摇全球经济治理根基
单边关税政策,不仅撕裂美国国内法秩序,更将多边贸易体制推至悬崖边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裁决报告,2018年以来美国对中国等经济体加征关税的措施被专家组裁定违法。此次借助《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升级关税战,其违法性在三个层面暴露无遗。
违背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条明确要求成员方应立即无条件地将关税优惠赋予所有缔约方。但美方适用的所谓“对等关税”,是典型的歧视性做法。这种将贸易政策与地缘政治捆绑的操作,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直接冲击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石。
违反其关税约束承诺和关税减让义务。美国关税减让表对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工业品承诺的约束性关税平均率为3.4%。美国政府4月10日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所谓“对等关税”的税率提高至125%,远超其减让表的承诺。这不仅违反了关税减让义务,更是用“国内法架空国际承诺”的危险事例。
事实上构成滥用安全例外条款。《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允许成员在“基本安全利益”受威胁时采取必要措施,但该条款从未被解释为涵盖普通商品贸易。美国政府将传统上属于普通商品贸易范畴的议题归入“国家安全威胁”。例如,对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时,其理由是“保护国内工业以维持国防能力”,但实际进口的钢铁仅约3%用于国防相关生产。这种将普通商品贸易中美国与他国的经济竞争等同于国家安全的做法,明显超出安全例外条款的立法原意。以“国家安全”之名加征高关税,仅是其行使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
中国理性反制彰显大国责任担当
面对美方发起的贸易霸凌,中国始终坚持以国际法为准绳、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武器,采取精准适度的反制措施,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作出重要贡献。在这一轮美国发起的关税战中,中国的反制措施仍然比较克制,仅限于贸易领域,体现出一个世界大国的稳定性和战略远见。
在应对策略上,中方严格遵循比例原则。2018年以来,中国对美反制关税始终限定在有限范围,未采取美式“普遍加征”的极端手段。此次针对美方新一轮挑衅,中方虽将对美关税提升至125%,但保持审慎克制,与美方“全面开战”的不讲理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在法律准备上,中方积极激活多边争端解决机制。2018年以来,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提起对美申诉,努力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武器遏制单边主义蔓延。在中国诉美国“301条款”关税措施案(DS543)中,专家组裁定美国对中国进口产品加征的额外关税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关税减让表。2025年美东时间4月8日,中国面对滥施所谓“对等关税”,再次就美国严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损害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正当合法权益,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争端申诉。这种“以规则对抗强权”的实践,在世界贸易遭受最大危机的关键时刻,为各国作出了践行国际法治、捍卫多边贸易体制的榜样。
面对“美国优先”和所谓“对等关税”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中国继续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前不久,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赋予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内容新任务,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开展改革创新探索,大胆试、大胆闯,有序扩大自主开放,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这种逆势开放的胸怀,与美方“筑墙设垒”的倒退形成历史性分野。
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合作共赢方为正道
2025年4月以来,美国多家小企业联合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起诉政府,认为在没有国会批准的情况下,政府无权宣布全面加征关税的措施,要求阻止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关税措施。世界贸易组织4月16日发布的最新《全球贸易展望与统计》报告中明确指出,美国关税政策导致全球贸易前景严重恶化。关税已使全球海运指数下跌,这警示世界:任何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滥施关税的行径,都将害人害己。
习近平主席在会见国际工商界代表时指出:“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正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我愿在此重申,中国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利用外资的政策没有变也不会变。”
面对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国坚持开放而不封闭、包容而不排他、融合而不脱钩,为不确定的世界注入确定性。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入全球最大自贸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围绕互联互通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平台等,东方智慧始终闪耀着命运与共的光芒。
当下,美国政府沉迷于“关税大棒”的幻觉,对实则陷入“囚徒困境”而不自知。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任何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的“关税大棒”,终将在法治精神与市场规律的检验下走向失败。事实上,在美国政府朝令夕改、滥施关税中,美国不仅输掉了国家形象,美国政府也失去了公信力。各国唯有恪守国际法治精神、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才能穿越迷雾走向共同繁荣的明天。
今日的中国,既有捍卫自身核心利益的坚定意志,又有深化改革开放的胸襟气度。我们坚信,只要国际社会共同坚守多边主义,就一定能冲破保护主义迷雾,迎来全球经济复苏的光明未来。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本版双头条文章由人民论坛杂志社组稿、人民日报社理论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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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