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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1:47:00    

(原载《娄底日报》2025年4月1日01版)

近期,我市持续晴热高温,降雨量严重偏少,加之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增加等因素,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森林防火形势日趋复杂严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发布命令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全面执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特别是乡镇林长责任,实行五级包保责任制。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推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把防灭火责任落实到网格、到行业部门、到生产经营单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精准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火险预警逐级“叫应”和森林火情热点快速核查处置“131”机制,高火险期护林员要加大巡护的频次和时长。

二、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发布禁火令,明确禁火时间、禁火区域和禁火措施;森林防火区内,禁止烧田坎、秸秆、烧火土灰及炼山等生产性用火,禁止野外吸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鞭炮及其他野外非生产性用火,禁止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加强特殊人群监管,防止特殊人群失火烧山。严格进山人员管理,在重点林区入口、重要旅游景点关口、林区集中墓葬区进口设立检查站。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应急、林业、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三、积极开展防火宣传。要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特别是火情热点多发频发的村组要采取“敲门行动”“屋场会”等多种形式曝光一批警示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积极向群众普及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对痴呆傻老幼五类重点人群既要加强森林防火教育,还要建立一对一监护台账,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其野外用火、玩火。

四、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综合利用铁塔哨兵、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平台,强化火情预警监测,及时掌握本地区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要加强防扑火队伍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指挥机制、通讯联络、扑火器材、后勤保障等方面充足准备,科学有序应对火情,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要严格执行“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切实保护好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要加强火情信息收集掌握,及时上报火情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和问题,要采用向有关责任单位发整改通知书、警示函或约谈督办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要坚持依法依规治火,严格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按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9。

此令。

娄底市林长:邹文辉 曾超群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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