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部署“中国渔政亮剑 2025”行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4:44:00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十大行动,全面覆盖渔业领域。《行动方案》共包括十大专项执法行动,囊括了从长江流域禁捕水域执法、海洋伏季休渔、水产养殖专项执法到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等渔业领域。
长江流域禁捕水域执法专项行动旨在坚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一方面,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春季护渔”“秋季护渔”区域会战,深入挖掘非法捕捞犯罪线索,严厉惩处有组织犯罪团伙,全力斩断“捕、运、销”地下产业链。另一方面,聚焦重点水域,如跨省交界、案件高发、举报线索集中以及舆情多发区域,常态化组织交叉巡航执法,尤其在长假、鱼汛、夜间等重点时段加大巡查频次,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长江野生鱼等行为。同时,督促各地依据相关意见,科学划定禁钓区和禁钓期,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强化垂钓执法监管。此外,进一步完善公开举报制度,推行有奖举报。
在海洋伏季休渔方面,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制度,建立应休渔渔船名册,确保所有渔船应休尽休。针对因特殊原因需异地休渔的渔船,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主动与靠泊港对接,构建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海上巡查,与海警机构紧密协作,重点监管异地休渔渔船、养殖船(含采捕自繁自养贝类船只)、捕捞辅助船、生态环境(渔业资源)监测调查船等对象,严厉打击非法捕捞作业行为。
针对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加大重点区域执法力度,聚焦行政区域交界、案件多发水域,配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打击有组织、成规模、链条化的捕运销违法犯罪团伙。加强对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监管,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通过对水产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管,打击销售非法渔获物行为。此外,根据不同水域特点采取针对性执法举措,在河源区和上游水域,加强土著鱼类资源管护,开展常态化巡护;在中下游水域,严厉打击“绝户网”、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在下游三角洲、入海口等河海交汇区域,重点打击偷捕螃蟹、泵吸贝类等违法行为。
在规范鳗苗捕捞方面,强化依港监管,在渔船出港前进行检查,加强港内日常巡查,重点检查鳗苗捕捞渔船持证生产、渔具数量、辅助作业平台使用、进出渔港报告、渔捞日志填写等内容,并结合实际加强渔获物定点上岸管理。加强海上监管,紧盯传统捕捞区域、交界水域等违法违规行为多发海域,在专项捕捞集中作业区域安排渔政船伴航执法,及时清理海上违规放置的鳗苗捕捞网具,加大对专项捕捞渔船的登临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捕捞鳗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此外,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海警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共同打击倒卖捕捞许可证和走私、非法贩运、收购鳗苗等行为。
在水产养殖方面,开展投入品使用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水产养殖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定期巡查水产养殖过程中水产品生产记录建立、保存情况,以及兽药使用、用药记录、禁用药物使用等情况,从源头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持证养殖生产监管执法,重点检查全民所有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养殖证,是否超范围养殖;水产苗种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除外)是否持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开展生产。开展苗种检疫监管执法,重点检查出售或者运输水产苗种是否申报检疫、是否获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是否进行相应处理。
整治船员违规出海作业行为,严格查处职务船 员配备不齐、不持证上岗、船员人证不符、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渔船违规不安全行为,联合公安、海警等部门严肃查处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超载、超区域作业、违规改变作业方式、救生消防设施设备不足、进出港不报告,以及擅自关闭、破坏、屏蔽、拆卸北斗等安全通信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商渔共治,深入开展“商渔共治 2025”专项行动。
《行动方案》指出,除十大专项执法行动外,各地还需按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立足职能,统筹抓好水产种质资源、远洋渔业、涉渔工程、外来物种防治、海缆保护等监管执法工作。农业农村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指导和暗访调研。
明确要求,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行动方案》指出,各省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提升履职手段和效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理念,精准落实“五不罚”要求,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主动加强与网信、外事、工信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实现不同执法单位间信息联通、线索联查、执法联动、案件联办。积极配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加强行刑衔接,深挖渔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打击组织化、团伙化、链条化违法犯罪活动。农业农村部将适时针对海洋伏季休渔、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休禁渔等重点执法领域,组织省际联合交叉执法行动。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渔船管理改革等新制度、新形势、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渔政执法船艇等装备建设,组织开展渔政执法能力提升活动,提高一线渔政执法人员的实务技能 。完善执法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以适当方式给予表扬。
(王佳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