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消费行为 > 消费行为 丈夫一年多向女主播打赏657万,妻子起诉要求返还328万!一审驳回: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系个人消费行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孙某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向网络女主播打赏657万余元。妻子汤某称,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女主播,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汤某将女主播和直播平台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向她返还328万余元。4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3月25日,山东枣庄 2025-04-10 11:59:00